新西兰留学租房有哪些注意事项
新西兰主要的房屋租赁法律是《1986年住房租赁法案》(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1986)和《1996年住房租赁修订法案》(Residential Tenancies Amendment Act 1996),该法案详细规定了房东与租客的权利和义务与签订、终止租房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。详细的《住屋租赁法案》可在当地书局购买,也可以在网站查询。
新西兰建筑与房屋管理局(Department of Building and Housing)特别出版了一份简略的房屋租赁指南来指导房东和租客的行为,以下内容摘自该指南。
房东的权利和义务(“房东”一词包括代表房东负责管理房产的房屋经纪人)
房东必须做什么?
·和租客签订一份租赁合约,并于租赁开始前提供一份复本给租客。
·将租客支付给他们的抵押金,于23个工作日之内,送交建筑及住房管理局。
·就租客所支付的任何抵押金开立收据给租客。
·在租客迁入前,确定房产处于干净、整洁的状况。
·确定房产符合所有建筑健康与安全的规定。
·负责完成必要的维修,并于工人前来进行维修的24小时前书面通知租客。
·偿付租客已支付的任何紧急维修工作费用(只要租客能证明他们在进行维修前曾努力尝试告知房东该问题,而且该问题不是租客刻意或不慎所造成的话)。
·确定所有的门锁皆运作正常,而且房产处于合理的牢固状态。
·开立租金收据给租客,除非租客是以直接转入银行账户或不可转让支票的方式支付租金。
·在租客的书面要求下,提供租客书面报告说明租客已付租金所涵盖的租赁期。
·在提高房租的至少60天前,书面通知租客。
·在进行房屋内部检查的48小时前,书面通知租客(房东可在不发通知的情况下到该块土地,但必须尊重您的隐私。)
·尽力确保租客不打扰到房东的其他房客。
·在决定出售该房产时,书面告知租客。
房东不可做什么?
·不可要求多于四周的押金以及两周的预付租金。不可提前要求房客交付任何租金。
·不可在非紧急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,除非已发给租客适当的通知或经租客同意。
·不可在四周内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查,除非是检查他们要求租客所做的工作。
·不可妨碍租客的安宁、舒适和隐私,或允许他人如此做。
·不可以任何方式停断煤气、水、电或电话,除非是损坏而要进行维修。
·不可更换门锁,除非租客同意。
·不可以任何违反人权法案的方式歧视反对租客。
新西兰建筑与房屋管理局(Department of Building and Housing)特别出版了一份简略的房屋租赁指南来指导房东和租客的行为,以下内容摘自该指南。
房东的权利和义务(“房东”一词包括代表房东负责管理房产的房屋经纪人)
房东必须做什么?
·和租客签订一份租赁合约,并于租赁开始前提供一份复本给租客。
·将租客支付给他们的抵押金,于23个工作日之内,送交建筑及住房管理局。
·就租客所支付的任何抵押金开立收据给租客。
·在租客迁入前,确定房产处于干净、整洁的状况。
·确定房产符合所有建筑健康与安全的规定。
·负责完成必要的维修,并于工人前来进行维修的24小时前书面通知租客。
·偿付租客已支付的任何紧急维修工作费用(只要租客能证明他们在进行维修前曾努力尝试告知房东该问题,而且该问题不是租客刻意或不慎所造成的话)。
·确定所有的门锁皆运作正常,而且房产处于合理的牢固状态。
·开立租金收据给租客,除非租客是以直接转入银行账户或不可转让支票的方式支付租金。
·在租客的书面要求下,提供租客书面报告说明租客已付租金所涵盖的租赁期。
·在提高房租的至少60天前,书面通知租客。
·在进行房屋内部检查的48小时前,书面通知租客(房东可在不发通知的情况下到该块土地,但必须尊重您的隐私。)
·尽力确保租客不打扰到房东的其他房客。
·在决定出售该房产时,书面告知租客。
房东不可做什么?
·不可要求多于四周的押金以及两周的预付租金。不可提前要求房客交付任何租金。
·不可在非紧急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,除非已发给租客适当的通知或经租客同意。
·不可在四周内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查,除非是检查他们要求租客所做的工作。
·不可妨碍租客的安宁、舒适和隐私,或允许他人如此做。
·不可以任何方式停断煤气、水、电或电话,除非是损坏而要进行维修。
·不可更换门锁,除非租客同意。
·不可以任何违反人权法案的方式歧视反对租客。